吉县总工会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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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收文、发文、登记、传阅、存档、档案整理及达标升级工作;

二、负责县总工会部署的重点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

三、负责县总工会综合性文件材料的拟稿核稿及打印、用印工作;

四、负责各种会务的总体协调、服务和综合性工作报告、总结、汇报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机关争先创优目标管理、信息调研、干部考勤、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理论学习、六五普法、文书处理、文书档案、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防邪教、保密等工作;做好机关各项常规创建工作的迎检档案资料整理完善工作;

六、协助做好县总工会机关资产管理,负责做好来客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牵头承办年度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迎检示范点建设;

八、负责县总工会与县政府联席会议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组织部职责

一、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工作。

二、指导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模范工会竞赛活动,负责全国、省、市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评选活动。

三、负责县总工会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工作,指导各基层工会实施“四类工会规范”考评活动。

四、配合县总工会领导负责对乡镇总工会、县直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协管工作。

五、负责专兼职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会组织及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推动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检查指导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情况。

九、推动基层工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坚持、发展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十、承办县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技术部职责

一、组织开展全县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比赛、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工素质提升。

三、负责承办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五、承担吉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山西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做好劳模宣传、管理等具体工作。

六、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工会系统劳动保护工作。

七、参与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

八、指导并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评比工作。

九、依法参加企业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十、监督和协助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财务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全总、省总制定的财务制度。

二、组织和指导本级工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主席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提供经济核算的资料。

三、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本级工会实际情况,组织制(修)订本级工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并认真组织付诸实施。做好与地税部门、财政部门和基层工会的协调工作。

四、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五、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六、依据工会会计制度对工会会计核算进行全过程检查或审核,负责机关财务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征收、上缴、下拨额度分配工作。

八、负责对本级及基层单位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编制和决算报表的审定、分析工作。工会预算及时呈报工会常委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九、负责本级工会会计人员交接的监督工作。

十、对基层工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责任。


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账,按时上解。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职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七、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宣教部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提出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规划和任务。

二、结合党政和上级工会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工会的宣传思想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规划。

三、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

四、总结推广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典型经验,组织调查反映职工思想状况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

五、组织开展职工政治理论教育,承担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创争”活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的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六、管理工会宣传、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开展全县性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七、围绕县总工会中心工作,做好全县工会新闻宣传的组织策划,组织重要会议活动采访报道和日常新闻宣传。

八、整合利用社会新闻资源,拓展工会新闻宣传的社会辐射面和影响力。

九、及时捕捉新闻线索,宣传报道各级工会工作的鲜活经验和基层涌现出的生动典型。

十、规范工会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更新、上传县总工会重要活动和典型经验,做好维护工作。

十一、做好县工会有关活动的摄影、摄像及图片资料的搜集归档工作。

十二、承办县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工服务中心职责

一、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特困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健全特困职工档案,完成困难职工数据库的录入;

二、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直接、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动,帮助解决职工在就业、就医、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保障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四、重点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和老、弱、病、残职工,因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职工群体;

五、积极筹措、管好、用好职工服务中心的资金,开展好“送温暖”、“送岗位”、“送清凉”和“金秋助学”活动;

六、对口承办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完成县总工会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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